滨州市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明白纸”
(2025年版)
交易数额标准 |
目录 | 类型 | 进场交易限额标准 | 其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 说明 |
集中采购目录内 | 货物 | 均需进场交易 | ≥200万元 | 除明确要求采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外,市本级及各县市区集中采购项目应当通过网上商城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
服务 | ≥200万元 |
集中采购目录外 | 货物 | ≥50万元(市级) ≥30万元(县级) | ≥200万元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服务为≥100万元) | 前述“进场交易限额标准”范围之内的项目,采购人应当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进场交易;范围之外的项目,按照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本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实施。 |
服务 |
工程 | ≥60万元 | ≥400万元 |
采购方式对比(除紧急采购、续签服务、简易采购等情形外,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
方式 | 最少法定时限 | 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最低数量要求 | 评标办法 | 供应商产生方式 |
公开招标 | 20日 | 3家 | 货物类和服务类:综合评分法或最低评标价法。 | 发布招标公告。 |
邀请招标 | 20日 | 3家 | 货物类和服务类:通过以下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从中随机抽取3家或3家以上供应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1.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须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2.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3.采购人书面推荐。采用第二项或者第三项方式的,备选供应商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两倍。 |
竞争性磋商 | 10日 | 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可以继续进行) | 综合评分法 | 1.发布公告;2.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3.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应当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且采购人推荐比例不超过50%)。 |
竞争性谈判 | 3个工作日 | 3家(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 | 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询价 | 3个工作日 | 3家 |
单一来源 |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 1家 | 预算内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 | 须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进行论证。 |
商城直购 | / | / | 直接采购 | 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有关办法和滨州市财政部门相关制度 执行;实行承诺入驻征集供应商入驻商城的品目,直购限额为20万元。 |
商城竞价 | 2个工作日 | 提出有效报价的不少于3家 | 最低价成交 |
封闭式框架协议 | 20日 | 2家 | 第一阶段:价格优先法或质量优先法; 第二阶段: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和顺序轮候。 | 第一阶段:发布征集公告;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的入围供应商。 |
开放式框架协议 | 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 | / | 第一阶段:征集人审核; 第二阶段:由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直接选定。 | 第一阶段:发布征集公告; 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的入围供应商。 |
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分别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其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的限额标准以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项目,以及与构成工程不可分割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货物和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均应当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活动。
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装修、拆除、修缮,以及未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限额标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均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由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特点,依法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或者通过网上商城组织采购。
